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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林建华: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
来源:紫光阁网      2018年07月09日 

  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其中,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是重要内容之一。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人民”的概念具有全新内涵。它既是政治范畴,又是历史范畴;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从而形成了科学、系统的人民观。其一,“人民”具有一定的阶级内容和历史内容,反映一定社会的政治关系。人民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但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其二,“人民”是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大多数人。人民不仅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主观世界。在阶级社会中,它包括一切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其三,“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是众多人的集合体,而不是单个的人。

  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之前,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立场上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国度、跨越时代的影响力,就是因为它植根人民之中,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因此,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群众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列宁把这一论点称为“历史哲学理论的最深刻最重要的原理之一”。毛泽东也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民的内涵、地位和作用的一系列论述,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坚守人民立场,是尊重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觉担当。对人民地位和作用的认知是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坚实基础。

  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重要内容

  早在1848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他们还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在这里,他们不仅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问题,而且阐述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历史任务。

  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后,对旧的国家机器采取什么态度,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所要解决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的实质就是“使资本的统治和对劳动的奴役永世长存”。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必须坚持巴黎公社的基本原则,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恩格斯在被列宁称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的《<法兰西内战>导言》中,深刻揭示了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基本特征,就是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而巴黎公社的实践证明,无产阶级国家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它本质上是社会公仆,不再是高居于人民群众之上的社会主宰,无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就是保证国家的社会公仆性质的政治形式。

  人民民主思想在中国的生动实践和伟大创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新中国成立后,将“人民”这一概念引入法律,并规定由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旨在提高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法律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创新。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

  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服务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实现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并具体体现在人民能够有序参与政治社会生活,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权法治保障得到加强,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体现在日益完善的法治氛围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蔚然成风,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公平正义得到广泛维护和伸张;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

  “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真谛。这就要求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还需要在把握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共享幸福和荣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集中群众智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汇聚成创造属于人民美好生活的磅礴力量,为人类社会发展特别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新的更大贡献。(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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